部门职责
教 学
1、负责艺术教育学院(以下简称学院)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的规划及其实施工作,新专业的申报,专业评估,协助各系与基础部制订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的工作;
2、负责学院专业课与文化课的开课计划,负责安排教室使用计划;
3、负责学院教学计划书、教学总结与教师工作量的审查、收集、登记工作;
4、负责多媒体教室、微机室的管理工作;
5、负责各级教学成果奖、课件奖、毕业创作等奖项的组织、评选、申报工作;
6、负责学院的课程建设工作;
7、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工作;
8、负责学院公共选修课的有关工作;
9、负责学院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。
教 务
1、负责普通本专科生的学籍管理、学生人数统计;
2、负责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的成绩管理及成绩审核,及学籍卡归档、管理工作;
3、负责安排新生入校报到工作,编印新生学号、名册、并分发给各有关单位;
4、负责期中、期末考试(缓考、重修等)的组织、协调工作;
5、负责处理考试作弊、违纪等;
6、负责毕业生优秀论文汇编工作;
7、负责组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、六级考试;
8、负责各级各类竞赛的报名、组织及获奖证书的管理和发证工作;
9、发放和补发校徽、学生证;
10、处理教务管理中的其他工作;
11、负责制订教材的订购计划;
12、负责组织每学期的教材发行工作;
13、根据课程表负责模特的排课使用与管理;
14、负责教室的建设和设备配置、管理及维护,配合教室的安排使用;
15、负责教具的购置、管理与使用的情况;提出教室布置计划以及课桌凳、黑板、讲台等物品的购置计划。
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、指示。
部门领导
姓名:刘琳
职务:教务科科长
工作职责:负责教务科全盘工作
姓名:付海艳
职务:教务科副科长
工作职责:负责教务工作
电话:029-83816771
办公地址:综合楼一楼教务科办公室